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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正义:动物的道德生活

  • ISBN:978-7-5428-7429-0/N·1154
  • 著译者:马克·贝科夫 杰茜卡·皮尔斯 著 刘小涛 译
  • 出版时间:2022年8月
  • 定价¥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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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本/字数: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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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书的评价

贝科夫和皮尔斯对动物道德作了充分论证,不过,这一观点也可能引起人们的争辩,因为它挑战了一些看待动物的陈旧观点……此书清晰洗练,适合感兴趣的专家学者及大众读者阅读,特此强烈推荐。

——《图书馆杂志》(Library Journal)


此书作者主张,要想理解动物生活所遵循的道德指南,必须先扩展我们的道德定义,使其能囊括各个物种特有的道德行为。作者所做的研究,还有来自心理学、人类社会智能、动物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为这一主张提供了有力支持。

——《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


《野兽正义》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论证,我们应以更开明的思想对待非人类动物。

——《新科学家》(New Scientist)


中 文 版 序

动物的情义

一项对动物行为的研究发现,得到过不熟悉的老鼠帮助的老鼠,基于先前被帮助的经历,更容易去帮助既不沾亲也不带故的路鼠甲或路鼠乙。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或许你觉得,这不过是老鼠的本能使然。

动物园里一只名叫库尼(Kuni)的倭黑猩猩,拾起一只撞上围栏玻璃的不能动弹的椋鸟,将它带到外面,让其站好。见鸟无动静,库尼便在空中挥动它。鸟仍不飞,库尼又将其带至围栏最高处,轻轻抚展其翼,然后掷向空中。鸟还是不飞,库尼就一直在旁守护,直至恢复过来的椋鸟安全地飞走。你若见到这一幕,定会觉得那首风靡一时的歌曲《你拔擢了我》(You Raise Me Up)是多么应时应景。如何解释库尼的行为?或许你觉得,库尼具有更加复杂的本能而已。

这两个案例都出自本书,除此之外,本书还记录和讨论了大量令人大开眼界的动物行为案例。通过对这些动物行为案例进行科学的和哲学的分析,本书的两位作者得出的结论可用一句话来概括:人类并不孤于德,动物也是情义辈。因此,所有这些行为都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行为,对它们的解释不是基于动物的本能,而是基于动物的情义。

人类是有情有义的存在,这当然不在话下。但要说动物也有情义,许多人一下子不能接受,甚至感到被冒犯。我们不是把最不德的行为称为“兽行”吗?还有比“禽兽不如”更强烈的道德谴责用语吗?在普遍的认知中,动物与道德、情义,不仅是不相干,而且是对着干。孟子不无戏谑地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但这种“几希”之物,正好属于伦理和道德的范畴。笛卡儿认为,非人类动物不过是复杂的机械装置,它们尚且缺少原始的感受疼痛和体验愉悦的能力,更谈不上从事更高端的、为人类所独有的道德之举。无论如何,道德将人与兽区隔开来之类的认知,可以说是跨文化的共识。

本书的立论如果成立,那么这种共识不过是一个源远流长的偏见而已,它扭曲和阻碍了我们对动物本性的理解。就此论辩折冲而言,这本书在立意上是反潮流的,在方法上是开脑洞的,在效果上可能是触灵魂的,值得好学深思者一读。

追究两个问题对于理解本书主旨极为重要。首先,说动物也是有情有义的是什么意思?其次,这么说的根据何在?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我们看到了一个对所涉动物的限定和一个对道德的定义。由于书中对动物道德行为的研究主要以一些哺乳动物为案例,将动物情义的想法外推到其他动物就显得不够谨慎,因此,本书想要达到的是一个谦和一点的结论:至少某些非人类动物展现了道德之举。

对道德的定义是本书最重大的创见之一,同时也是最能招惹异议和反驳的交火点。作者将道德定义为“培养和调控社群内复杂互动的一组相互关联的、顾及他者的行为”(第10页)。从进化论的视角看,道德是作为群体生活的适应策略而在人类和其他动物身上进化出来的特征。在动物的群体生活中,道德行为有助于生存和繁殖上的成功。相同的进化起源并不意味着相同的道德内容。不同的物种、不同的动物种群由于身处不同的环境、面临不同的进化压力,会发展出不同的社会结构以及与之相应的道德条则。与动物的道德相比,在人类身上展现的道德行为或许具有更高级、更复杂、更精巧的模式,但这些物种间的差异只是程度上的,而非种类上的。

行为模式上的精细和粗放,并不对应于道德上的完整与欠缺。粗放、原始的道德行为依旧是完整而非残缺的道德行为。这就是书中的另外一个关于道德的独特见解——道德在物种上的相对性(species?relativity)。根据这种相对性,每一个进化出道德行为的物种都有其独有的行为库。动物的道德行为不应被理解为只是作为进化顶端的人类道德的早期遗痕,它们自身就是饱满、健全的道德行为。作者用俄罗斯套娃的类比来说明人类道德与动物道德的异同。人类与其他社会性的哺乳动物共享道德行为的内层,人类独有的,借由语言、自我意识和反思判断等能力而达成的道德行为,尽管标志着与动物行为在种类上的不同,不过是既有的道德行为内核外面的锦上添花,不能剥夺动物行为的道德地位。

作者更进一步把这些内层道德行为套分为三簇,分别称为合作簇、共情簇和正义簇。合作簇包括具有如下属性的行为:利他、互惠、诚实、信任。开头的老鼠案例就属于“普遍互惠”(generalized reciprocity)之情形。共情簇则有如下属性的行为:同情、怜悯、悲伤和安慰。开头的库尼呵护椋鸟案例属于这一簇。正义簇的行为包括分享、平等、公平和原谅。这种分类法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话题。我们依据什么原则将这些行为归类?依据它们在选择上的优势来划分似乎希望不大,因为它们按照设定都是适应性的。依据心理学来划分则会导致过度的拟人化以及植入过多的先入之见,因为我们尚未发展出独立于人类心理学的动物心理学来。作者并未对此做更多讨论。

本书的主干内容在于回答第二个问题,说动物有情义,证据何在?本书的主干内容由中间三章构成,每一章旨在提供证据表明动物的确展现了某簇道德行为。我们看到了大量引人入胜的动物行为事例以及作者对它们的道德读解。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一个方法论上的议题——拟人化。严谨一点的读者可能会感到,作者对各种案例的分析是高度拟人化的,即把人类的特点读到或附会到非人类的对象身上,或者把适用于描述人类的语言用来描述非人类的事物。作者合理地回应道,拟人化并不是不科学的,给定人类与某些动物在生理上的相似性。总之,这是一个跨学科的场域,来自认知行为学、比较心理学、社会神经科学和哲学伦理学这些不同视角的讨论在这里汇集。理解这些讨论是一项令人兴奋的事情,但同时也对阅读者提出了智识上的挑战。

上面简单的勾画,试图呈现本书的论点和论证结构。带着一些疑问或者读后反思一些问题,或许更有助于我们领略本书的价值,并进一步推进对动物情义的思考。

在考察正义簇行为时,作者援引了动物的社会玩耍的许多事例。在其分析中,作者频频强调规则对于这些社会行为的重要性。为什么要推设这些规则的存在?因为规则是公平游戏的基础,一旦规则遭到破坏,游戏就不再公平。在我们读到的事例中,当规则被破坏时,通常会发生这些事情:玩耍中止;破坏者被逐出;破坏者被憎恨;破坏者“道歉”之后才能重返玩耍。经过这种基于规则的对社会玩耍的解释,玩耍的动物被打造成守规则者(或规则破坏者)以及拥有公平感,等等。这种“正义”解释或许与其他可能的解释形成竞争。一只体形较大的狗与一只体形较小的狗一起玩耍,前者似乎对后者多有“忍让”以避免伤到后者。你可以说大狗在守“狗规”或有“狗义”,也可以说,大狗不想玩得过火,是因为一旦小狗受伤,玩耍就结束了,这反而不好玩。后一种解释不涉及“狗规”或“狗义”,在本体论上似乎更节俭。这里的问题不涉及对动物行为的拟人化解释,而是说,常见的心理学解释在逻辑上是不稳定的。对人类行为的解释还可以诉诸内省和反思等通道,但在动物行为的解释中,这条通道是关闭的。

本书旨在证明某些动物实打实地展现了健全的道德行为,怀疑者可能抱怨,这个结论是通过再定义“道德”概念而达到的,相当于射了箭后再画靶子。即使怀疑者承认动物展现了合作行为、共情行为和正义行为,它们与我们真正关心的道德行为相去甚远。当今主流的道德理论,无论是功利主义、义务论、社会契约论,还是美德理论、自然法理论,无一会把这些行为看作道德行为。基于进化的连续性、相对于物种、以俄罗斯套娃为模型的道德观固然可以容纳对动物的情义和道德的谈论,但在本质上与通过降低贫困线标准来让更多人脱贫并无二致。套娃模型以人和动物共享的内层行为与人类独有的外层行为来描绘动物道德和人类道德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他们对道德的定义,尽管含有一个“意义的转换”,但使得人类和动物在进化上的连续性论证更加可信。不过,套娃模型在逻辑上也不是仅有的支持进化连续性的模型。蝶蛹模型也与进化连续性相容:有可能,真正的道德如同脱蛹之蝶,尽管有一个进化上的先祖之蛹,化出的蝶却大不相同。显然,关于道德的概念之争还将继续进行下去。

动物伦理学是一个正在兴起的应用伦理学领域。目前,在这个领域中工作的学者(多为哲学工作者)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类应该如何对待动物,不管是驯养的还是野生的。过去数十年间,西方世界见证了动物伦理学研究的不断繁荣,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不同于常见的动物伦理学著作,本书不是直接讨论人类在对待动物上的实践问题,而是从科学和哲学的角度探讨动物自身的心理生活和道德生活。两位作者中,一位是科学家,一位是哲学家。两位作者的不同背景,让他们的作品既受益于科学信息的丰富和扎实,又受益于哲学分析的严谨和清澈,够得上跨学科合作的典范。有理由相信,一方面,本书中译本的出版会让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受到启发;另一方面,普通读者可借由阅读这本书展开一次寻访野兽情义的思想之旅,这在这个日益城市化且不可逆转的时代尤为难得。


程炼

武汉大学教授

2022年3月


序  言

走进《野兽正义》

许多明智之士……仍然没有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野生动物也有道德法则。而且,它们对道德法则的遵循,通常比人类还要做得好些。

——威廉·霍纳迪(William Hornaday),《野生动物的心灵与行为》

(The Minds and Manners of Wild Animals)


一头年轻的母象,正在护理自己受伤的腿。另一头吵闹不休、明显激素分泌旺盛的年轻公象走来将母象撞倒在地。一头年长的母象看到这一幕,将公象赶开,然后回到年轻母象的身边,用鼻子轻轻抚触后者受伤的腿。在南非的夸祖鲁纳塔省(KwaZulu?Natal),11头大象齐心协力营救一群被俘获的羚羊。象群的雌性首领用鼻子逐个打开围栏门上锁的拴链,让羚羊逃跑。笼里的一只大鼠,看到同伴受到电击,会拒绝拉控制杆来获得食物。一只雄性的狄安娜长尾猴(diana monkey)在学会将塑料币投进投币口取食后,会帮助还没有学会这个技能的雌猴投入塑料币以获得食物奖励。一只雌性果蝠(fruit?eating bat)帮助另一只正要生产的雌蝙蝠,给它示范恰当的垂挂方式。有只叫莉比(Libby)的猫,会引导它上了年纪的同伴——叫作卡修(Cashew)的又聋又哑的狗——避开障碍,并找到食物。在荷兰阿纳姆动物园,一群黑猩猩会惩罚晚餐迟到的同伴,因为只有大家都到齐了才能吃上晚餐。当一只大型公狗想和另一只更年轻、也更温顺的狗玩耍时,它会前去邀请并控制自己轻轻地咬年轻同伴,也会允许对方轻轻地咬自己。这些案例是否表明动物展示了道德行为,表明它们也有同情心,可以是利他、无私、富有正义感的?动物拥有某种和道德相关的智能吗?

康奈尔大学的历史学家多米尼克·拉卡普拉(Dominick LaCapra)曾说过,21世纪会是动物的世纪。1 现在,我们已经身处“动物的世纪”。关于动物智能和动物情感的研究已经占据了许多学科的议程,涵盖了进化生物学、认知行为学、心理学、人类学、哲学、历史学和宗教等领域。动物的情感生活和认知能力激发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它们的某些日常生活或者令人惊讶的表现甚至会对我们关于动物的认知假设形成挑战。比如,鱼可以通过观察其他鱼之间的社会互动,来推断自己的社会地位。经过观察得知,鱼也会展现独一无二的性格。我们还知道,鸟类会为未来的食物做出谋划,它们制作和使用工具的能力常常超过黑猩猩。啮齿动物会使用耙状工具获取它们够不着的食物;狗会像人一样,对照片进行分类;黑猩猩知道其他黑猩猩能看到什么,在玩一些电脑游戏的时候表现出比人类更好的记忆力; 喜鹊、水獭、大象等动物会因为失去孩子而感到痛苦;小鼠具有同情心。对于任何乐意从科学文献或者大众传媒来了解动物行为的人来说,很显然,我们已经知道许多这类现象。

逐步积累的新材料,不断冲击着人和动物之间那些囿于成见的壁垒,迫使我们修改过去关于动物能做什么,能够思考什么,能够感觉到什么的一些陈规陋见。过去,我们太傲慢、太顾盼自雄了,但是,现在的科学研究拓宽了我们关于动物认知能力和情感能力的视野。只有人类才有道德,这一假定,受到了新研究的冲击。

在《野兽正义》里,我们要论证,动物的许多行为表现出道德行为的特征,它们的生活也深刻地受到这些行为模式的塑造。在它们的社会互动中,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以及和对错相关的应当做什么,明显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就像道德在我们的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哪怕你对这一点抱有怀疑,我们也想请你保持开放的头脑,用不同的视角来看待动物。说实话,我们希望,哪怕抱着最强烈怀疑的读者,也会因为读了此书而改变他们关于动物道德行为的看法。

“野兽正义”是个有挑衅意味的缩略表达。动物不仅有正义感,还有同情、原谅、信任、互惠等情感和行为。此书旨在为动物的道德行为提供一幅统一的图景。我们将表明,动物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它们有丰富的情感,高度发达的智能(它们确实很聪明,有很强的适应性),而且在复杂和不断变化的社会交往关系中表现出行为的灵活性。同时,它们也是不可思议的社交专家:它们会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并根据那些维系社会平衡或者社会内部稳定的行为规则来行事。

我们还会讨论道德行为的进化。2007年12月,《时代》杂志上的一则封面报道2提出了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东西让我们具有道德?”——并对人类道德的进化论研究现状做出了评论。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简要提及了动物有道德行为的可能性。如果我们认为人类有道德,那么,无论承认与否,我们都需要问,其他动物是不是也具有道德。人类和其他动物有相同的解剖结构和生理机制,特别是,人类和其他哺乳动物有非常相似的神经系统,在这一点上,人们早就取得了一致意见。

对熟悉进化生物学的读者来说,可以这样理解,我们是要为进化连续性论题提供论据。进化连续性论题认为,物种之间的差异只是程度差异,而不是种类上的差异。我们会援引多个物种的多种认知能力和情感能力来支持这个论题。我们相信,在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并不存在道德的鸿沟,“狼或者黑猩猩所表现出的行为模式只不过是建造人类道德的砖块而已”这样的说法没什么实质教益。在某些问题上,程度上的差异根本不是有意义的差异,每个物种都具备道德能力。好的生物学导向这一结论,道德是一种进化的特征,和我们一样,“它们”(其他动物)也有这一特征。

书的部分内容还会讨论群体选择的概念,因为我们关于道德行为的讨论对于个体选择和群体选择这个当代争论有重要蕴涵。就在本书将要完成的时候3,出现了一些有趣的论文,它们的标题很容易记住,比如“善者生存”和“无私者生存”。这些论文论证说,个体可能确实是为了“自己所生存的群体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在《野兽正义》里,除了审视一些最新的动物研究成果,我们还要挑战既有的一些关于社会性动物的研究和陈旧观念。我们要挑战竞争范式的统治(或者说霸权),这种范式在过去一直垄断着关于动物社会行为进化的讨论。对于动物行为学和进化生物学来说,竞争范式既有误导性,也是错的,建立一个使“红牙血爪”和“野兽正义”保持某种平衡的新范式的呼声越来越高。已经观察到的各种动物一起工作的情形,并不是合作、公平和信任的假象,这些事情是真实的。要理解各种物种的社会行为的进化,就必须把合作、公平和正义等因素纳入进化论的公式中。为了这一目的,我们花了相当大的篇幅讨论动物的社交游戏行为,这种行为几乎一直没有引起关心道德进化的学者的重视。动物在游戏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模式强烈地提醒我们,除了人类,动物也有道德。

为了支持我们的论证,我们还将除类人猿(the great apes)之外的其他物种纳入考量,特别是社会性的食肉动物,比如狼。确实,即便在猿类当中,我们也能观察到一些重要的行为差异,比如黑猩猩和倭黑猩猩之间就有重要差异。找不到一个完全一致的灵长类动物模式,这给比较研究造成了一些困难。我们支持道德的物种相对主义,它承认不同物种有不同的行为规范。哪怕在一个物种内部,对行为规范的表达和理解,也可能有些细微差异。比如,某群狼算作“正当”的行为,可能和另一群狼里算作“正当”的行为未必完全相同,这与个体性格和习性的差异以及群体成员所处社会网络的某些特点有关。正如著名生物学家保罗·埃尔利希(Paul Ehrlich)所说——“人性是复杂的,并不存在单一的人性”,狼性也是“复杂的”,并不存在一种“狼性”。 

最后,我们会论证,道德行为的进化和社会性的进化有特别紧密的联系,而且,社会的复杂性就是道德复杂性的一个特别的标志。我们会提供来自不同物种的案例,以展示它们道德生活的细微差异。这些案例既包括独居动物,也包括那些群居的社会性动物,在后者的群体生活里,存在一种持续的情感联结。举个例子,与社会活动更少的郊狼(coyote)或者赤狐(red fox)相比,在一个喜欢群居的狼群里,我们更容易发现一些微妙的道德行为。

还要补充一点关于术语的说明。在动物王国里,人类应该为其“人”的身份而自豪。然而,因为英语的表达习惯,我们倾向忘记人类也是动物。虽然如此,在随后的行文里,我们会使用“动物”一词来指“非人类动物”,因为不断使用“非人类动物”的表达有点让人厌烦。

本书由认知行为学家马克·贝科夫(Marc Bekoff)与哲学家杰茜卡·皮尔斯(Jessica Pierce)共同撰写。读者们可能会好奇,我们是怎样进行合作的。我们是在共同的朋友琳内·沙利文(Lynne Sullivan)组织的晚宴上认识的。就着烤菜蓟的香味和梅洛红酒,我们开始讨论动物认知和道德行为进化的一些问题。我们几乎立即意识到,我们有着共同的兴趣,而且,学术合作会使不同领域的学术专长和不同的学术观点相互助力,产生有益的结果。对道德进化的研究需要跨学科的研究和争论,这正是我们在这本书中做的事情。随着《野兽正义》的研究工作逐步展开,我们注意到,不同学科的学者会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同一个语词,因而,我们的合作迫使我们去澄清一些描述动物社会行为的术语。

对这个跨学科研究项目,我们充满期待,也想邀请更多的朋友加入动物道德研究这个领域。这是一个仍处在初期的研究领域,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对动物道德的成熟理解,既需要愿意从事跨领域研究的学者的耐心和努力工作,也需要那些可能并不从事研究工作的人们来分享他们的故事。

对动物而言,人类有何种道德关系,应该承担何种道德责任?关于这些问题,《野兽正义》所传达的信息有深刻的蕴涵。我们不会去探究这些蕴涵,但我们意识到,对待动物时必须考虑它们的想法和感受。

《野兽正义》的内容如此安排。第一章是对动物道德行为的研究概述。我们会讨论不同物种的社会行为,告诉你我们怎样理解动物的道德行为。我们对“道德”下定义,然后对定义进行打磨,为“道德行为”提供一个“物种相对主义”的解释。

第二章讨论野兽正义的基础,包括科学家怎样理解动物的行为。我们会讨论那些为理解动物行为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学科:认知行为学(研究动物的心灵)、社会神经科学、道德心理学和哲学。这些领域的研究者已经解开了一些与动物的认知能力和情感能力相关的谜题,相关研究成果会对动物道德的讨论产生影响。我们会讨论类比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以及谨慎的拟人化描述有何种价值。我们还会讨论个体选择和群体选择的问题,智能和社会的联系,以及道德智能的观念。

《野兽正义》的核心判断是道德行为大体可以分为三“簇”(cluster),它们由享有某种家族相似特征的相互关联的行为构成:合作的行为簇(包括利他、互惠、诚实、信任),共情的行为簇(包括同情、怜悯、悲伤、安慰),还有正义的行为簇(包括分享、平等、公平、原谅)。我们会以这个判断作为支点来组织材料。每一个行为簇都分别用一章来讨论,以期讲清楚支持它们的证据。在第五章的末尾,我们讨论这三簇行为之间的联系,为道德行为提供一幅统一的图景,以帮助读者凭自己的判断就能获得动物也是道德生物的结论。

在最后一章,我们将讨论的范围扩展到哲学,探究野兽正义可能产生的广泛蕴涵。议题主要涉及如何更好地理解道德,以及扩展道德的定义(使其也能包括动物)会产生什么后果。我们还探究了野兽正义对其他棘手哲学问题的蕴涵,比如主体性、良心、相对主义和决定论等。 

让我们走进野兽的正义世界吧!只有更好地认识动物的道德行为,我们才能明白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才能更好地看清楚未来的方向。我们并不是唯一的道德生物。



中文版序  动物的情义  / Ⅰ

序言  走进《野兽正义》  / Ⅸ


第一章  动物社会的道德:丰富的证据  / 001

第二章  野兽正义的基础:动物的行为及其含义  / 031

第三章  合作:报恩的大鼠与挠背的狒狒  / 073

第四章  共情:水槽里的小鼠  / 112

第五章  正义:野兽的荣耀与公平游戏  / 147

第六章  动物道德与反对意见:一个新综合  / 184


致谢  / 209

注释  / 211

参考文献  / 225

译后记  / 247